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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ST彩虹 编号:临2013-042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3-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2013 年 11月19日、11月20日和11月 21 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进一步加强股票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均表示无对公司股权、债权、整体上市及相关的重大重组等安排,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正在运行的液晶玻璃基板良品率稳定在行业先进水平,咸阳CX05线已于2013年11月2日点火开始投入试生产。公司将按计划实施后续生产线的建设、技术改造和点火运营。公司G5、G6产品已实现满产满销。 3、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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