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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3-067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3-1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以及《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首次授予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定2013年11月7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万马电缆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2.32元。 4、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根据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授予总股数为1,06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9人。公司副总经理周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向亭、事业部总经理陈铮、子公司总经理助理蔡建超四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利;子公司副总工陈文卿、子公司部门经理张强、子公司部门经理龚云凤三人因个人原因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61万股减少至976.8万股,参与认购人数由109人减少至105人。 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对象为105人,实际授予数量为976.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28,937,488股的1.05%。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说明:除激励对象公司副总经理周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向亭、事业部总经理陈铮、子公司总经理助理蔡建超四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激励对象子公司副总工陈文卿、子公司部门经理张强、子公司部门经理龚云凤三人因个人原因认购部分外,其他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名单完全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自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即2013年11月7日起计算。 锁定期和解锁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18日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3SHA1021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3年11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8,937,488元,股本为人民币928,937,488元。根据贵公司2013年11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贵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行权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9,768,000元,由王震宇等105位自然人以2.32元每股的行权价格行权,行权股数为9,768,000股,并于2013年11月15日之前一次缴足。贵公司本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38,705,488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3年11月1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震宇等105位自然人缴纳的货币出资22,661,760元,其中股本9,768,000元、股本溢价12,893,76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8,937,488元,股本为人民币928,937,488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12年10月18日出具“XYZH/2011SHA1021-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1月1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38,705,488元,累计股本人民币938,705,488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11月7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11月27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按新股本 938,705,488 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收益为 0.1892 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928,937,488 股增加至 938,705,488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及其女儿张珊珊女士的持股情况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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