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3-041 深圳燃气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后续公告 2013-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7月6日,公司公告了《深圳燃气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3-020)。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财政委拨付的部分补贴12,038万元人民币,剩余18,043万元预计在年内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公司认定上述30,081万元的政府补助资金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收到该补助资金之日起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从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约20年)逐年转入损益。预计该项补助将增加公司年度利润约1,500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 27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