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 南江B 公告编号:2013-087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下午13: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808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主持人:董事长李卫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数211,365,8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29.92%。 2、社会公共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共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数3,041,09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43%。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数3,041,0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4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1,365,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社会公共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41,09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41,0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付晓东、董国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