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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3-057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于2013 年4月26日裁定受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2013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无锡中院作出的(2013)锡破字第00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中达股份重整计划、终止中达股份重整程序。 同日,经公司申请,无锡中院(2013)锡破字第0007-1号裁定,将中达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234,740,484股登记至中达股份管理人账户。中达股份管理人于2013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中达股份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资本公积金转增相关工作正在办理之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3-058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大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集团")和第二大股东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寰集团")通知: 申达集团总共持有公司143,217,3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6%),其中93,217,360股于2008年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股于2008年质押给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28日,申达集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申达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142,33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质押给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瀛寰集团总共持有公司84,263,4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于2008年全部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28日,瀛寰集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瀛寰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84,26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质押给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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