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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0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4-0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5月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14年1月2日收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 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因此,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 本次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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