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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0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年01月0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1月0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01月01日下午15:00-2014年01月0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64,162,0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93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63,758,8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021%,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37.0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403,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11%,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0.091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158,0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160,0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158,0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02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 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近日收到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 为此,公司聘请的 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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