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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杨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原副董事长赵连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平庄煤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杨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14年1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杨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杨向斌先生简历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7日 董事候选人杨向斌先生简历: 杨向斌,男,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处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预算处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现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杨向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月24日14时,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1月24日(星期五)14时。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于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关于选举杨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详细情况见2014年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电话:0476-3328279、3328400。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人:张建忠、尹晓东。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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