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4-001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6日上午09: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银会先生、郭守明先生、王鹏珍先生、王君先生、王兆三先生、许尚银先生、贾登勋先生、索有瑞先生、胡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贾登勋先生、索有瑞先生、胡凯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4年1月26日至2017年1月25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银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6年9月,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董事,青海生物产业园孵化创业有限公司董事,西宁华能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西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锐视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华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青海华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青海华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省福瑞德医药有限公司、互助华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天府农家乐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5%的股份,李银会先生持有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况外,李银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守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3年4月,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清华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青海华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互助华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海华源油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郭守明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鹏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0年10月,青海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士,澳门城市大学MBA,硕士,工程师,高级品酒师,先后被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聘为2000届、2005届及2010届国家级白酒评酒委员。主持公司四大系列青稞酒产品设计开发和课题研究,被评为青海省优秀高技能人才,撰写的论文被中国粮油学会、中国微生物学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等评为二等奖。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互助华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青海彩虹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鹏珍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5年1月,毕业于西安矿业学院。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天府农家乐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海华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5%的股份,王君先生持有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王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兆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2 年1月,陕西财经学院学士,首都经贸大学在职会计研究生,中级会计师。曾任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青稞酒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任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王兆三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尚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0 年10月,北京林业大学学士,会计师。曾任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中信国际大酒店会计,宁波北仑新光大酒店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宁波北仑学苑宾馆董事、总经理,浙江联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宁波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仑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许尚银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贾登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54年12月,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浩丰种业公司、未来四方集团拍卖公司法律顾问;现任青稞酒股份独立董事;兼任兰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甘肃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甘肃省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届专家顾问委员。 贾登勋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索有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0年7月,理学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青海大学“昆仑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青海康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分析测试技术与仪器》杂志副主编、《广东微量元素科学》杂志编委、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理事、青海省化学会理事等学术职务。 索有瑞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4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兰州商学院教务处处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甘肃省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甘肃省人民政府督学、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凯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4-002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卢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4年1月26日至2017年1月25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8月。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青海生物产业园孵化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华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互助华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彩虹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西海电子有限公司监事,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青海华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省福瑞德医药有限公司、青海生物产业园孵化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青海彩虹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互助华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华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青海天佑德教育基金会监事。截至目前,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5%的股份,卢艳女士持有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卢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4-003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月25日下午15:00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办公楼七层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25日下午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1日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办公楼七层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李银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2选举郭守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3选举王鹏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4选举王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5选举王兆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6选举许尚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贾登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选举索有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选举胡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4年1月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810500 联 系 人:王兆三、李睿琨 联系电话:(0972)8322971 联系传真:(0972)8322970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附件: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4-004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14年1月25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鸿先生、赵鸿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新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王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6年9月,毕业于青海民族学院,会计师。曾任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海华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青海华源油脂有限公司监事、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物流中心总监。 王鸿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赵鸿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0年8月。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仓储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仓储部经理。 赵鸿录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