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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4-00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月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宗利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刘宗利先生的简历详见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聘任薛建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聘任杨远志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薛建平先生、杨远志先生的简历详见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宗利、刘伯哲、齐庆中组成,刘宗利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聂伟才、宿玉海、薛建平组成,聂伟才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伯哲、齐庆中、杨远志组成,刘伯哲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由宿玉海、聂伟才、刘峰组成,宿玉海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简历详见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刘宗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1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刘峰先生的简历详见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2聘任王延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王延军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5.3聘任李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李霞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5.4聘任宋玉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宋玉民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5.5聘任李发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李发财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李霞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李霞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李霞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4-8918658

  传真:0534-2126058

  电子邮箱:blblx9677@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禹城高新发开区东外环路1号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延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曹志强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曹志强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张锋锋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张锋锋的简历请见附件。张锋锋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4-8918658

  传真:0534-2126058

  电子邮箱:blbzff@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禹城高新发开区东外环路1号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王延军,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禹城市食品公司会计,禹城市葡萄酒厂会计科长、副厂长,禹城市红麻纸浆厂副厂长。2006年5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延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延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霞,女,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项目办主任、企划部副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现在禹城市第九届政协委员。

  李霞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宋玉民,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1997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车间主任、企管处长、生产处长、供应链总监。

  宋玉民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玉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发财,男,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工程师,曾任保龄宝公司华东区销售经理,技术支持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方案总监,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李发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发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曹志强,女,1965年5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会计师,曾供职于袁营供销社主管会计。2000年起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曹志强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志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锋锋,男,1989年8月出生,2011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2011年7月进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7月至今任证券事务助理职务。

  张锋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锋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4-00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月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11点30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王乃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乃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王乃强先生的简历详见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0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9点30分在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股份数量68,9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宗利先生、薛建平先生、杨远志先生、刘峰先生、高义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刘宗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薛建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杨远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刘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高义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伯哲先生、齐庆中先生、宿玉海先生、聂伟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刘伯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齐庆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宿玉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聂伟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根据议案2和议案3的表决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刘宗利先生、薛建平先生、杨远志先生、刘峰先生、高义国先生和独立董事刘伯哲先生、齐庆中先生、宿玉海先生、聂伟才先生组成,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乃强先生、刘新利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贾维臣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乃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刘新利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68,9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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