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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05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

于2014年1月3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 1月 17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 2014—06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由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现聘请的2013年年度审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下称“安永”)与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不同,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成本,经公司与安永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于法定媒体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拟解除与安永的审计合同,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众环海华”)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师事务所。

公司对安永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众环海华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财政部中华财务咨询公司和武汉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是目前总部注册地设在中西部地区的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下辖北方、中部、南方三个区域运营中心。随着科学化的规范管理和不断开拓进取,目前众环海华已建立起一支人数达1,500人的由会计、审计、金融、税务、财务、投资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业队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达343人。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均受过金融、财会、法律方面的高等教育及培训,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1999年至2012年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是能够为公司提供全面优质服务的专业机构。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安永及拟聘用的众环海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书面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

3、2014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请众环海华为公司审计机构。

4、2014年 1月 1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更换。

5、2014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6、公司将于 2014年 1 月 28 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届时,安永事务所有权就改聘事宜到会陈述意见;若会计师事务所放弃陈述,公司将在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0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4年1月16日在公司708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徐利哲、张自军。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佐智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月17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08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年 1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下称: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4年 1月 28 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 1月 16日,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8,758,667股,占总股本28.49%)向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请在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上披露的《七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4年1月17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0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迪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现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月28日,下午14:00

(2)提供网络投票的议案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1月27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1月2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708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2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2013年12月27日和 2014年 1月9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流、浦北、平乐生物质电厂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新增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 2013年 12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刊载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新增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详见2014年 1月 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刊载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于2014年1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25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705。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鸿健 高旸

联系电话:027-67869018 027-67869270

传 真 :027-67869018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7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39 投票简称:凯迪投票

3、股票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939凯迪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 案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包括以下所有议案内容100.00元
议案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的议案》1.00元
议案2《关于新增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2.00元
议案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3.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 意1股
反 对2股
弃 权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b、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月27日15:00 至2014年1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股东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二: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7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我们认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众环海华”)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我们同意聘请众环海华为公司 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众环海华为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厉培明 邓宏乾 张龙平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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