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2)基金认购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不符的; 4)投资人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帐、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1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应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二)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开通“天天盈”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damc.com),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资料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通过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本基金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发起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年度对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已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的自动终止 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年度对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法定代表人:张传良 电 话:400-890-5288 010-57835666 联系人:姜岚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邮政编码:510080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成立时间:1988年7月18日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法定代表人:张传良 电 话:400-890-5288 010-57835666 联系人:姜岚 网 址: www.ydamc.com 2、代销机构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1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1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其他代销机构 在募集期内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法定代表人:张传良 电 话:400-890-5288 010-57835666 联系人:姜岚 网 址: www.ydamc.com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31层 负责人:崔炳全 电话:(010)58698899 传真:(010)58699666 经办律师:刘振宇、罗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负责人:顾仁荣 联系电话:(010) 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琴、张庆瑞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