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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4-6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公司应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地点、日期和时间以公告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再次通知各股东,经公告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出拟出席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尚未达到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公司现将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拟审议事项: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委任杨代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2016年三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全资附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审议普通决议案:《关于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2016年三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和天诚实业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上述审议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附件: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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