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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8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上午 0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四楼会议室 3、出席情况:
4、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李金勇 7、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0人,董事庞庆华、杨家庆、贺静云和独立董事李恩久因为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贾乐平和李德星因为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刘中英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上述第1、2、3 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对该等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萍、左凌云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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