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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南纸 公告编号:2015-032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7日,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70,157,087股股份、向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5,602,143股股份、向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6,101,977股股份、向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881,581股股份、向福建红桥新能源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6,101,977股股份、向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发行25,763,163股股份、向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101,97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5,335,36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实施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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