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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唐伟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经营回顾简述: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今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内部结构调整,优化营销组织与市场策略,优化业务布局,夯实业务基础。聚焦优势领域,巩固核心市场龙头地位。公司研究出售盈收水平较弱的非核心资产---控股企业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股权,推进落实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而自产仪器业务因为各地招标工作延后导致销售下降;各地血液中心需满足PCR实验室规范要求而进行的配套升级和系统调整因素,影响了公司部分诊断试剂业务的当期销售;同时由于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使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以及政府补助的同比减少,导致了公司当期净利润水平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94.83%,主要原因为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31.33%,主要原因为松江生产基地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36.33%,主要原因为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6.17%,主要原因为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5.73%,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2.37%,主要原因为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当年2015年2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无条件通过,于2015年4月1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5号)核准,2015年4月28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伟国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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