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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 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5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23,证券简称:鱼跃医疗)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6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露笑科技;证券代码:002617)自2015年6月23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6月29日申请继续临时停牌。 在本次停牌期间,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对方就重组事项后续方案进行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5年7月1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9 股票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7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126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的通知,蔡永太先生因融资需求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8,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用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担保,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蔡永太先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4日。 截止本公告日,蔡永太先生共持有公司流通股份60,853,1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76%,其中本次质押股份8,000,000股,占蔡永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15%,占公司总股本的2.33%;累计质押股份18,400,000股,占蔡永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24%,占公司总股本的5.37%。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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