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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5-07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恒天海龙")分别于2015年3月6日、3月23日、5月28日发布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乐集团")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拟受让方,双方已签订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国恒天拟向兴乐集团协议转让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 目前,兴乐集团已按照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中国恒天支付了部分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经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能否获得批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的通知,青海国投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权解除质押并办理了重新质押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青海国投于2015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解除质押股份数1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4%),上述质押的情况详见2014年8月29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本次重新办理股权质押情况 2015年6月29日青海国投将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股102,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该笔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青海国投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青海国投持有本公司股份492,901,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9%,本次质押股份数为10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1%。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5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受让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司拟出资受让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邦新能源")股东湖北诺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科技")所持有的该公司250万元的股权(出资权),并在此基础上对九邦新能源增资1,500万元。公司以受让出资权和增资的方式合计出资3,50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2,000万元、实物出资1,5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750万元。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九邦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我公司持有九邦新能源35%的股权,诺邦科技持有九邦新能源65%的股权。 2015年6月30日,九邦新能源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对其董事、监事变更以及章程修订事项进行了备案,取得了由湖北省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参股子公司九邦新能源注册资本由"叁仟伍佰万圆整"变更为"伍仟万圆整"。 变更后的九邦新能源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2900600011699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天门市岳口工业园8号 法定代表人:段金学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8日 营业期限:2014年08月28日至2034年08月28日 经营范围:六氟磷酸锂、电解液、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5-2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1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 2014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1)。2015年6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七、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3日,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以“2015-022”号公告披露,2015年1月至3月,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收到地方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331.1495万元,具体情况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2015年4月至6月,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收到地方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1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政府补贴资金。根据《新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符合结转条件的政府补贴应计入本公司2015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当期利润18万元,其余政府补贴资金169万元由于对应项目未完成验收,暂不符合结转的条件,转入递延收益核算。该政府补贴的核算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31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末的总股本3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5年5月1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340,000,000股变更为510,000,000股。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700400004109。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1,0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22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质押给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的公司股份部分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的股数为8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2%)。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55%;其中用于质押的本公司股份累计为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3%。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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