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日至7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龙津药业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提议"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133,500,00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内容见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提交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经问询,除前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有关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 经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 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1项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3.78万元至3,449.91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0~30%,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一致,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测的情形。 3.公司已公告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公告编号:2015-032)仅代表提议人及签字同意该预案的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已披露信息,注意投资风险。同时,投资者亦可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ssessgs/S002750/)查阅公司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回复。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2. 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复。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