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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4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出席并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田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尚云龙先生提名,聘任田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关于聘任周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田玉龙先生提名,聘任周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1837.2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2700万元,投标保函额度5000万元、履约保函额度25600万元、预付款保函额度25600万元、保理额度2937.20万元。由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4、《关于接受控股股东8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五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笔共8000万元财务借款。一笔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7个月;一笔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为7.2%(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季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该项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5-041"临时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相关人员简历: 田玉龙先生,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专业,专科学历;2006年12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 田玉龙先生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公路四处技术员、工程股长、副队长、队长;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四公司副总经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副处长;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处长;2008年5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8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至今。 周军先生,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道桥专业,大专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道桥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自1993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公路三处工程队股长、主任工程师;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队副队长、队长、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4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汤嘉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2008年3月任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任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5-04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两笔共计8000万元财务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7个月;3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皆为7.2%(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季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2、关联人回避事宜: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投票表决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田玉龙先生、王征宇先生、李梓丰先生、张永良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流动资金不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借款,主要资金用途为补充营运资金。 4、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公司加强大项目运作,对资金需求量很大,经与控股股东建设集团协商,建设集团同意为公司提供两笔共计8000万元财务借款。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接受控股股东8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11名董事中,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介绍 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张厚(目前张起翔代行董事长职责);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于2008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26,000万元;经营范围:对权属企业进行投资、资本运营管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建设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两笔共计8000万元财务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7个月;3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皆为7.2%(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季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局面。公司接受关联方的财务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国先生、丁波先生、王涌先生和姜建平先生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认真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进行了书面认可。四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建设集团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公司提供8000万元财务借款,利率合理,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同意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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