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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6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下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年7月1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2015-058、2015-059)。 公司正在全面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进展情况如下:1、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工作,公司全力配合非公开发行工作的推进;2、非公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已初步完成,但因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备案及核准,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尚需时间推进。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继续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5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部分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背景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睢宁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徐州睢宁支行")申请额度为5,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0)。 二、解除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中行徐州睢宁支行仅批准兴宁皮业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仅为中行徐州睢宁支行批准兴宁皮业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解除其余300万元的担保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实施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8,000万元人民币,已审批尚未使用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1.65%。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15-013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 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5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39号文核准。 根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发行人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债券品种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7月27日结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本次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0.50%,即0.10亿元;最终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为0.1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0.50%。 2、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99.50%,即19.90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19.9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99.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5-03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的规定,经申请,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期收到安徽省财政转拨付的部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助款49,05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该笔政府补助本公司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补助会计确认的会计政策,公司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本次收到的补助款项为2015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预拨资金,不对当期损益构成影响,但对本公司新能源的推广和当期经营性现金流具有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于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044)。 公司已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为对外重大股权投资,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来实施本次对外重大股权投资。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进行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开展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智科技,股票代码:002090)自2015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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