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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5-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82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7日起停牌,并于11月27日、12月4日发布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76)、《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临2015-079)。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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