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5-132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5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下午
15:00 至2015年12月15日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5.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第七届第五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27)。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11层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851
(2)投票简称:高鸿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高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注:本次投票不涉及总议案)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新新
联系电话:010-62303100-8029 010-62301907
传真电话:010-62301900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五十次董事会决议。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在议案表决意见处填写:同意、反对、弃权。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 2015-12-11 | |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5-12-11 | |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2-11 | |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 2015-12-11 | |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 2015-12-11 | |
|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 2015-12-11 | |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2015-12-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