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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5-09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和2015年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陈志成、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旭源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480.85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3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6月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15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第15153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5年8月2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536 号)。
鉴于2014年12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综合考虑融资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友好协商,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和2015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20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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