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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81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洪清海先生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5-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董事洪清海先生的通知,其以个人自筹资金于2015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4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计划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洪清海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洪清海先生拟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7月14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公告详见2015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 三、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注:本次增持前,洪清海先生持股比例为0.128%。 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董事洪清海先生已完成《关于公司董事洪清海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中的增持计划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洪清海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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