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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6-01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2016-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冻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构成一定的影响。 一、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冻结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与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原"沈阳日神置业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具体案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2015-050号、2015-069号、2016-014号)。 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致华融公司《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内容如下: 华融公司与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亚欧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现已办理完毕,已于2015年9月23日,冻结了公司(股东代码:Z001010833)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HK2066)8550万股及孳息;上述冻结期限三年,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 公司持有的盛京银行8550万股为内资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被冻结,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本次冻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构成一定的影响。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根据公司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签订的《关于辽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茂业商厦承诺,若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由茂业商厦代替展业置地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共计2亿元及约定利息。 若展业置地不能按期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导致商业城因此向华融北京分公司承担了相应的保证责任,茂业商厦将对商业城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就商业城承担的保证责任向商业城进行全额补偿。 公司将与茂业商厦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履行承诺,尽快解决本案中公司的保证责任,以避免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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