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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6-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通知,李宗松本人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和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计划未来十二个月内(自首次增持日2016年2月29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二、首次增持情况 2016年2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74,08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6%。成交金额为14,998,291.35元,成交均价为11.772元/股。 三、本次增持情况 ■ 注:上表中增持均价由增持金额/增持股数计算而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增持股数/公司总股本数计算而得,如存在少量数据偏差,均因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导致。 四、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李宗松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06,164,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344%;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274,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6%;即其本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07,438,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360%。 本次增持后,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275,776股,即其本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为620,440,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27%。 截至2016年3月3日,李宗松先生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4,275,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承诺:在计划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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