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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国泰食品,基金代码:160222)、食品A份额(场内简称:食品A,基金代码:150198)、食品B份额(场内简称:食品B,基金代码:150199)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 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 2016年3月9日收盘,食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食品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食品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食品A份额表现为较低预期风险和较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食品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食品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食品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食品份额的情况,因此,原食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国泰食品为跟踪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变化,因此原食品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相关内容。 四、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食品B的份额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食品B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国泰食品份额、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的上市交易以及国泰食品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8688。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关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3月11日起,民生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投资者自2016年3月11日起通过民生银行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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