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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并于当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12,简称:朗姿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13:00起停牌,并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13:00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7),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3日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并分别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收购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2016-003、2016-006)。由于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0日起继续停牌,并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2016-009、2016-011、2016-012、2016-016、2016-017)。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增加交易标的,增加了相关方案设计的难度、复杂性以及审计、评估等尽调工作量。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限累计不超过六个月,即最迟于2016年6月22日复牌,并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若公司延期复牌申请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召开次日起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15∶00至2016年3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召开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4层401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 截至2016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影响到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4层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2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3月29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15∶00 至2016年3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2612,投票简称:朗姿投票。 (2)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本次大会只有一个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 ■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④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4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2 联 系 人:王建优 王艳秋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联系传真:(010)59297211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在参会当天交回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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