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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6-031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余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4,587,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6%)的股东新余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瑞达")计划在三个月内,即自2016年3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止,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9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新余瑞达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瑞达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新余瑞达持有公司股份54,587,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6%。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3,779,86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50,807,185股。
3、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1)2014年12月9日,新余瑞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1,289,300股。
(2)2015年5月26日,新余瑞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600股。
(3)2015年5月29日,新余瑞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6,579,894股。
(4)2015年6月1日,新余瑞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30,000股。
(5)2015年6月15日,新余瑞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100,000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新余瑞达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公司营运需要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8,198,5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即自2016年3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止,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股份来源:股改法人股份,其中已解禁股份58,806,979股,未解禁股份3,779,863股。
6、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三、新余瑞达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改承诺:(1)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2)将恪守诚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保证不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4)自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时间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份锁定。
2、为稳定公司股价作出以下承诺 :从2015年7月8日起的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新余瑞达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上述减持股份期间,新余瑞达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新余瑞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新余瑞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新余瑞达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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