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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控股型企业,主要围绕移动电源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其中惠州电池主营中小型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惠州蓝微主营中小型移动电源管理系统业务,惠州新源主营大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目前公司在中小型电源管理系统暨封装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2015年,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台式及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行业的增速开始放缓,部分产品甚至出现下滑。IDC发布报告称:2015年全球智能手机发货量达到14.33亿部, 与2014年相比增长10%;全球平板电脑发货量为2.068亿部,与2014年相比下滑10.1%;全球台式及笔记本电脑发货量2.762亿台,与2014年相比下滑10.4%。由于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产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新能源汽车产业更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大力扶持以及产品技术不断成熟的大背景下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4.05万辆和33.11万辆,同比增长3.3倍和3.4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既定的战略规划,积极完善产业布局,坚持技术创新和优化产品结构,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报告期内整体经营状况良好,运营平稳。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84.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0.49%,同比增长32.00%。主要产品年实际销售及计划达成情况如下:电源保护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4.6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6.75%;二次组合电池实现销售收入73.3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0.45%(相关数据包含向内部公司销售额)。 经大华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总资产为34.03亿元,合并后实现利润总额3.91亿元,同比下降1.95%;实现净利润3.08亿元,同比下降1.5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亿元,同比下降1.84%。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市场开拓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客户拓展取得积极成果。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业务方面,成功导入国际排名前列的二家国内智能手机客户,并将于2016年开始批量出货,着力开拓笔记本电池封装业务,成功导入某国际高端客户并实现小批量出货;在电动工具业务方面,国际一线客户业务关系进一步加强,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在智能控制业务方面,与宝时得、莱克合作开发的相关产品实现量产;在动力电池电源管理系统业务方面,已和行业一线电芯厂商及整车企业展开战略合作洽谈。 技术开发方面,公司加大了对新业务、新技术的研发投入,2015年研发投入达14,178.77万元,惠州蓝微继电动工具电源管理及控制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后,横向拓展智能家居及控制领域,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平台;惠州电池积极开展笔记本电池业务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业务的研发,均已批量出货,此外公司还成功开发汽车启动电源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专利54项,新获授权专利32项,参与了有关“移动通信终端使用快速充电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无人飞行器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技术要求”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制定。 产业布局方面,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落实《公司战略规划(2014-2020)》,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实现公司对大型、中型、小型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的全覆盖。2015年6月1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惠州电池与德赛西威、CHOI HONG BEOM先生成立了主营业务为大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的新公司,其中惠州蓝微、惠州电池分别持股56%和19%。2015年7月22日,新公司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新公司名称为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第一期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到账。截止本报告期末,惠州新源共有员工138人,其中研发技术人员53人,已搭建动力电池电源管理系统产品技术平台,组建一条动力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线,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TS16949体系认证并小批量出货,客户拓展工作进展顺利。 产能扩充方面,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产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15年2月5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惠州电池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15号小区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为133,655.30㎡,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35,961.24万元。目前,项目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及前期各项报建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厂房主体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整体进展符合预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详情如下: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字)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将议案(1)——议案(7)、和议案(13)共8个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非关联交易事项: (1)《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2)《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275.93万元,公司拟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7.5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49.45万元,按规定支付股利4,104.87万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092.9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分配方案表示认可。 (3)《关于聘用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事务所为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并授权审计委员会及财务总监与大华事务所商定具体审计费用。同意向大华事务所支付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6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2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5)《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6)《关于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6—004的《关于2016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6—005的《关于201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5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合计3,686.09万元,较2014年末增加1,139.47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1,388.46万元,本年增加547.72万元,转回386.57万元,核销87.77万元,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73.3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738.98万元,本年计提1,080.34万元,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1,080.34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78.37万元,本年计提97.56万元,转销111.82万元,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14.25万元。 (9)《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10)《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6—006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公告》)。 (11)《关于惠州新源建设临时工业厂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新源投资人民币2370万元新建临时工业厂房,用于建立动力电池PACK生产线。并授权惠州新源总经理组织实施。 (12)《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6—008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白小平、余孝海回避,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关联交易议案: (13)《关于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6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6—007的《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26日(周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9日(周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2601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9日(周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6年4月20日(周三)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 议案一、《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二、《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议案三、《关于聘用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四、《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五、《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六、《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七、《关于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听取: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2016年3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6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201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和《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2016年4月20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2016年4月26日14:30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 ②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1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 ③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2投“反对”票,投票申报如下: ■ ④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3投“弃权”票,投票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2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3)《关于聘用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4)《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上报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8)《关于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公司拟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开展部分外汇资金业务,以到期美元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业务,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 1、衍生品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的进口采购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进行衍生品投资,公司在对合作银行及衍生产品给予限定的前提下,衍生品投资在35亿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 此事项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合作银行限定: (1)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准,银行排名按照标普发布的2014年中国商业银行排名为准; (2)境外银行:包含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汇丰银行、花期银行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3、购买衍生品限定: (1)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 (2)限于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 (3)限于银行柜台交易; 备注:柜台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其参与者仅限于信用度高的客户。 4、衍生品投资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授权: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开展,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 6、流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衍生品投资活动。为有效降低风险,审批流程中需要增加公司法务部的专门意见。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付账款,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获取低风险固定收益,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用以对冲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 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财务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到期收益基本确定,投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此部分损益属于浮动盈亏,不影响该类衍生品投资最终收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以公司进口付汇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外汇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持。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达到保值增值目的,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 一、理财投资的原则及流程 (一)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在对合作银行及理财产品给予限定的前提下,委托理财在余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银行限定: 1、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 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准,银行排名按照标普发布的2014年中国商业银行排名为准; 2、境外银行:包含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汇丰银行、花期银行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三)购买理财产品限定: 1、收益类型属于保本型:包含保本保证收益型及保本浮动收益型; 2、限于中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3、理财产品投向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及结构性存款,其中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只 限定于挂钩境外的利率和汇率; 备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是商业银行在吸收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加入一定的衍生产品结构,通过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各类参数挂钩,使投资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普通存款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五)授权:理财产品投资,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 (六)流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投资理财活动。为有效降低风险,审批流程中需要增加公司法务部的专门意见。 二、理财投资的风险及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再投资风险:相关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应对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防火墙制度、指定专人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编制投资理财报告等措施,有效降低投资理财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1.81亿元人民币,已到期收回金额为15.4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余额为2.03亿元人民币,已取得理财收益2,236.94万元人民币。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所审议的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人名称请见下文的“预计201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之间存在相互提供产品的交易,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截止到2015年12月,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476.06万元。根据2015年的情况,公司预计2016年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800万元。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白小平、余孝海回避,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201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 ■ 说明:鉴于公司每年均需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为了更全面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将此类业务一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 2、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 1、关联方名称: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信息”) 法定代表人:钟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手机等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 经营场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仲恺大道双光德赛第三工业区德赛新厂房三楼及七楼 2、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胡照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 轻工业品、机械及设备、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工艺品及生产上述商品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经营场所:惠州市南坛南路二号南坛大厦5楼 3、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 法定代表人: TAN CHOON LIM 注册资本: 45000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部件。 经营场所: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4、公司名称: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邓学璟 注册资本: 5000.00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 数字视听、光电显示、金融电子、通讯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服务;自有物业租赁。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789号德赛科技大厦22层2203室(楼宇标识为2503室) 5、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销售汽车音响、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等 经营场所: 惠州市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第23层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赛工业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德赛西威是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德赛信息、德赛研究院和德赛进出口与本公司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履约能力的分析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采购、销售、租赁办公场所等。其中: 本公司与德赛信息交易的主要是本公司外发电子元器件,由德赛信息进行贴片,制成本公司所需要的半成品后,返回本公司进一步加工。 本公司与德赛研究院的交易主要是租赁其办公场所用于本公司办公,与德赛工业的交易主要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租赁其工业用地及厂房,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与德赛西威、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等其他关联方所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主要是向其销售各类电池及配件等业务或采购原材料及产品。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中厂房及办公场所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厂房及办公场所的市场租赁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将根据2015年与以上关联方履约的情况,与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德赛研究院和德赛西威继续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购销及租赁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销售或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公司与德赛工业、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德赛西威和德赛研究院交易的价格采用市场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与德赛工业、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德赛西威和德赛研究院的交易具有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2016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表决时,五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 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越”)是本公司的三级公司,由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与CHOI,Hong Beom在香港设立的,其中惠州蓝微持股65%,CHOI,Hong Beom持股35%,再由香港蓝越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 香港蓝越是为配合韩国三星电子在越南设立的全球手机生产基地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设立的,香港蓝越在稳步拓展销售业务,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需要一定的经营发展资金,惠州蓝微拟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香港蓝越另一持股35%的股东CHOI,Hong Beom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董事会授权惠州蓝微董事长丁春平先生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内保外贷相关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审议该担保议案时,所有出席会议的董事均投了赞成票,符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的相关规定。 由于被担保方香港蓝越是惠州蓝微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方,且本次担保金额未达到需要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蓝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月26日 3、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4、法定代表人:CHOI,Hong Beom 5、注册资本:3733.82万港币 6、主营业务:销售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封装产品。投资越南并进行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封装的制造与销售 7、股权结构:惠州蓝微持股65%,CHOI,Hong Beom持股35%。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香港蓝越资产总额8,286.68万元,负债总额4,706.69万元,净资产3,579.99万元,营业收入15,369.16万元,利润总额974.70万元。 8、香港蓝越另一方股东CHOI,Hong Beom与本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因此,香港蓝越不是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惠州蓝微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惠州蓝微向境内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先由境内银行向境外相关银行开立保函,再由境外相关银行为香港蓝越发放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均为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的内保外贷担保(此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详情请见2015年3月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5—018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公告》)。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协议未签署,担保协议内容若发生变化或履行情况异常,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举行年度业绩 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3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思路,公司定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投资者交流会。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出席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人员为: 1、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2、公司总经理何文彬先生; 3、公司财务总监林军先生; 4、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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