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6-1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5年5月28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国有建设用地预付款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科技公司",为表述方便,本公司与子公司统称"公司")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粤桂办")签署拟受让国有建设用地预付款项《协议书》。为加快推动国光电子产业园建设,同意梧州科技公司与粤桂办签署拟受让国有建设用地的预付款项协议,梧州科技公司向粤桂办预付拟受让该等土地款项5,000万元人民币,拟受让梧州市龙湖镇的土地约600亩,粤桂办将协调梧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的国光电子产业园内国有建设用地事宜。
二、交易进展
考虑到该等土地目前尚不具备出让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截至2016年3月11日,粤桂办已按照《协议书》约定将预付款项5,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关资金占用费96.67万元人民币退还给梧州科技公司。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回预付土地款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公司仍将积极贯彻公司自身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战略,与粤桂办进行沟通和协商,落实国光电子产业园项目用地,建设国光西部电子产业基地,打造行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
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拟受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协议书》
3.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 2016-03-15 | |
|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2016-03-15 | |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降低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及 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 2016-03-15 | |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16-03-15 | |
|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2016-03-15 | |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预付土地款退款的公告 | 2016-03-15 | |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