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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0版)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丽鹏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4日15:00至2016年4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海霞 赵艺徽 联系电话:0535-4660587 传 真:0535-4660587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邮编:264114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样本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2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28号)的核准,2012年10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738,461.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599,993.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4,800,058.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99,934.5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7-011号验资报告。 2、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汤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2014年度募集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通过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4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汤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56号)核准,丽鹏公司获准通过向汤于等58名交易对方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57元。由汤于等58名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认购。 2014年12月,公司实际向汤于等58名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553,99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57元。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998,600,000.00元,扣除丽鹏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229,836,300.00元,其余部分768,763,700.00元用于认购股份。汤于等58名交易对方已于2014年12月4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办妥将其所持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丽鹏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实际已向孙世尧等发行股份3,669.4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7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77,743,300.00元,扣除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承销和财务顾问等费用8,000,000.00元后的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为269,743,3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378010100100215333的人民币账户内269,743,30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及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14,92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428,375.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4)3-84号验资报告。 此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中,229,836,300.00元用于购买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资产,另37,592,075.30元用于补充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1、201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11月分别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14年12月22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2年11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162,227.73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2日出具(2012)汇所综字第7-071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68.14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6.3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23.33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726.17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1.20万元,累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23.33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41.69万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6.14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432.65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2.34万元,累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23.3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6.35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一)。 2、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020.49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20.49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801.55万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10.0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730.51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6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39万元。 ■ 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从公司其他账户转入款项14,939.70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
附件一(一) 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一(二) 201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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