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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2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2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应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样本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止; 2、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因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需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需要一定的时间,提名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不再接收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时自行在公司、控股(参股)企业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3、提名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将对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将由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提交公司董事会; 4、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候选人应在董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七日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6、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四、董事任职资格 1、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工作经验; (2)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和能力; (3)有较强的表达力、判断力和决策力; (4)身体健康。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人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材料。 3、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本次提名推荐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10-64366264,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在提名期内(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靖康 崔志勇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传真:010-64366264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表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表 ■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2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2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应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以下简称“职工监事”)不少于3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表样本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2、职工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止; 2、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因公司监事会需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需要一定的时间,提名期满后,公司监事会不再接收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提名推荐; 3、提名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提名的股东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七日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人提名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材料。 3、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本次提名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提名人必须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10-64366264,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在提名期内(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靖康 崔志勇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传真:010-64366264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表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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