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MSCI中国A股ETF")新增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华宝证券各营业网点可办理华夏MSCI中国A股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一级交易商 截至2016年3月19日,华夏MSCI中国A股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信达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国都证券、中泰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华宝证券等券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宝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华宝证券网站:www.cnhbstock.com; (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3月1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科大讯飞"(证券代码:002230)、"先锋新材"(证券代码:300163)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