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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杨明生,执行董事林岱仁、许恒平、徐海峰,非执行董事缪建民、张响贤、刘家德,独立董事梁定邦、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出席了会议。非执行董事王思东、独立董事汤欣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缪建民、独立董事梁定邦代为出席并表决。

  1.4 本公司2015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根据2016年3月23日董事会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15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4.38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1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16年5月30日举行之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中国最广泛的分销网络,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

  2、 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尾差因素。

  3、 资产负债比率=总负债/总资产

  4、 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性房地产总收益)/((期初投资资产+期末投资资产)/2)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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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 董事长致辞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这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这一年,公司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的经营思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机遇,沉着应对,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取得了“十二五”以来最好的经营业绩。业务发展再创佳绩,首年期交保费增速创股改上市以来新高,总保费、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增速创七年来新高;结构效益持续改善,公司一年新业务价值创历史新高;销售队伍跃上新台阶,历史性地突破百万大关。公司发展实现了速度效益、规模结构、短期长期的统一,用亮丽的成绩单为公司“十二五”画上了圆满句号。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113.67亿元,同比增长1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6.99亿元,同比增长7.7%;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为人民币1.22元,同比增长7.1%;一年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315.28亿元,同比增长35.6%。2015年本公司市场份额1约为23.0%,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24,483.15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9.0%;内含价值为人民币5,602.77亿元,同比增长23.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30.10%。

  1根据保监会公布的2015年度寿险公司保费统计数据计算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人民币0.42元(含税)的末期股息。上述建议尚待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举行之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本报告期内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许恒平先生、徐海峰先生、刘家德先生、白杰克先生、汤欣先生加入新一届董事会,缪平先生、詹忠先生、王翠菲女士加入新一届监事会。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将继续在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内控合规、业绩考核等方面发挥决策和监督作用。同时,本公司对离任董事苏恒轩先生、缪平先生、莫博世先生、黄益平先生,离任监事夏智华女士、杨翠莲女士、李学军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积极推动政策性业务发展,依托专业和规模优势,继续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经办、新农保等政策性业务,小额保险等普惠业务实现了广覆盖,老年人等特定人群保险惠及超过千万人。本公司为超过12万名大学生村官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并积极为大学生村官提供职业发展平台,在基层单位累计引进超过千名期满大学生村官。本公司继续致力于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本报告期内通过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向有关机构捐款人民币3,600多万元,主要用于多个扶贫项目以及支持贫困地区购置医疗救护车辆等公益活动,并持续开展助养重大灾害致孤儿童项目。

  “十二五”是公司面临形势最复杂、经受考验最多的时期,我们成功应对复杂局面,推进公司调整转型,为建设国际一流寿险公司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的砥砺前行使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加快发展;坚持价值先导,优化结构;注重客户体验,提升服务质量;坚持科技强司,提高信息化水平;坚持强基固本,做强基层,这是开启公司发展新局面的宝贵财富。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公司将按照“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凝心聚力,强化执行,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公司发展的良好开局。公司将加快核心业务发展,推进销售转型,力促综合销售和互动业务发展,积极拓展政策性业务。个险渠道将着力发展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和分散式短期险业务;团险渠道在保证效益的同时,进一步做大规模,提升效益;加大银保渠道转型力度,大力发展期限长、价值好、质量高的期交业务;加强新型渠道建设,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网电移一体化销售,继续推广柜面直销。公司将持续加大销售队伍发展的战略性投入,坚持扩量提质,做强销售队伍,切实提升硬实力。进一步加快重点城市发展,继续巩固和扩大县域市场竞争优势,牢牢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着力加强投资能力建设,继续完善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和投资管理架构,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投资收益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各领域创新,全力推进“新一代”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建设。深化各项改革,持续增强发展动力。深入落实“偿二代”监管要求,提高风险管控效能,严守风险底线,稳步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回顾过去,“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经验弥足珍贵;展望未来,“十三五”将是公司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公司将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总战略,以转型升级为主线,遵循“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防风险”的经营思路,强化对标,聚焦突破,着力加快业务发展,着力转型经营模式,着力深化改革,着力强基固本,致力于让人人享受国寿优质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寿险公司。

  6.2 2015年业务概要

  2015年,本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经营效益显著改善,市场领先地位保持稳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赚保费为人民币3,623.01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9.8%,其中寿险业务已赚保费为人民币3,080.81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7.9%,健康险业务已赚保费为人民币408.55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25.2%,意外险业务已赚保费为人民币133.65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12.2%;长险首年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20.1%,首年期交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32.9%,首年期交保费占长险首年保费比重由2014年同期的39.94%提升至44.22%;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25.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为52.20%;续期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1.9%,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为52.6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有效保单数量较2014年底增长9.6%;保单持续率(14个月及26个月)2分别达90.00%和85.50%;退保率3为5.55%,较2014年同期上升0.09个百分点。

  2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3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本公司个险渠道在结构持续优化的基础上,业务实现较快增长,业务价值显著提升。本报告期内,个险渠道总保费同比增长10.0%,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39.2%,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保费的比重为98.97%,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24.5%,五年期及以上和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分别为90.50%和61.15%,续期保费同比增长3.9%,续期保费占个险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75.96%。持续推进扩量提质队伍建设策略,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营销员共计97.9万人,较2014年底增长31.7%。持续强化渠道专业化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团险渠道业务实现稳定增长。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同比增长15.3%,短期险保费同比增长14.6%,短期意外险保费同比增长12.5%。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推进小额保险、大学生村官保险、计划生育保险、老年意外险、新农合补充意外险等业务发展,积极拓展高端医疗保险,深入开拓国际共保、中俄旅游保险等国际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人员共计4.5万人。

  银保渠道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新挑战,快速扩张销售队伍,深化渠道合作,强化销售支持,加强基础管理,加快业务发展。在保持规模业务、期交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中长期期交业务,尤其是发展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渠道转型发展成效显著。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同比增长6.2%,长险首年保费同比增长12.0%,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14.6%,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35.9%。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销售代理网点5.6万个,销售人员共计13.1万人,较2014年底增长84.5%。

  2015年,本公司着力加强体现寿险核心价值和经营特征的资产配置能力,持续推动投资品种、渠道和地域的多样化,逐步形成以战略资产配置为基础,以多元化、市场化为手段,委托人统筹调配、投资管理人组织实施战术配置的投资管理架构。投资组合方面,应对利率下行、债券市场震荡上扬、信用利差收窄的固定收益投资环境,加大交易类债券、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力度;把握股票市场波动加剧、分化明显的市场特点,发挥市场化机构经验,加大操作主动性;前瞻考虑汇率变动因素,积极推进全球配置,投资成熟市场优质资产。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22,878.00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8.9%;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为43.55%,定期存款配置比例为24.59%,股票和基金4配置比例为9.34%,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5配置比例为5.26%。本报告期内,息类收入稳定增长,净投资收益率6为4.30%;价差收入大幅上升,总投资收益率为6.24%,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7为6.20%;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8为7.23%。

  4不含货币基金

  5含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专项资管计划等

  6净投资收益主要包含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股息红利收入、贷款类利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净收益等

  7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性房地产总收益)/((期初投资资产+期初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资产+期末长期股权投资)/2)

  8综合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性房地产总收益)/((期初投资资产+期末投资资产)/2)

  2015年,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进一步优化完善IT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公司全面启动了以客户为中心、以互联网为特征、敏捷响应、安全可靠的新一代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建设;全面推广云助理、云标牌、云桌面、全网互联,加快了中国人寿的移动互联网化。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优化产品研发机制,针对细分市场、客户新的需求研发并推出多款产品。创新移动互联销售模式,实现从产品宣传、投保、缴费到生成保单的全流程电子化;深入推进国寿e家、e门店在销售渠道的推广应用,有效推动了主力产品的销售。强化运营服务创新,以网络版、手机app版保单服务应用为核心的e宝账项目上线推广,开启了公司“互联网+”服务新篇章;“柜面通”系统全国推广,突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跨省、异地的保单查询、受理、处理、收付的“四通”服务;进一步加大集约运营力度,实现了八省市核保、核赔作业跨省市集中,为公司“睿运营”战略实施积累了经验;核保、保全作业自动化率分别达74%和81%,智能理赔平台上线,试点医院端快速理赔直付,运营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综合柜员制推广,全国2,578个柜面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推动客户体验升级,启动全球紧急救援及贵宾服务,为全部长险投保人提供不同层次、等级的全球紧急救援、健康咨询和贵宾关怀服务;持续关注青少年儿童教育及发展、立足公益,连续五年开展全国少年儿童绘画活动;关爱客户身心健康,积极开展各种运动类、讲座类客户服务活动。公司客户服务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同比提升1.2%和4.8%,达到历史最高。

  本公司持续遵循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并坚持组织开展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遵循工作;同时,公司以美国COSO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2013)为依据,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对标与更新;按照保监会偿二代过渡期试运行工作要求,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全面对标监管规则,强化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优化风险偏好形成和传导机制;按照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要求,持续开展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工作,并创建了重点风险监测体系,探索了以信息系统为依托的远程垂直监测模式;以开展保监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等为契机,查找问题,积极整改。通过上述举措,完善了风险管理框架,筑牢了风险底线,优化了内部控制流程,提升了风险管理能力。

  6.3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6.3.1 营业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已赚保费

  1、寿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寿险业务已赚保费同比增长7.9%,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队伍发展和业务发展力度,长险首年保费增长。

  2、健康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健康险业务已赚保费同比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健康保险发展力度。

  3、意外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意外险业务已赚保费同比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业务发展力度。

  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渠道主要包括大病保险业务、电销等。

  2、 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按照销售人员所属渠道统计口径进行列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标准保费按照保监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号)及《关于<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5]2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

  2、 康宁终身保险已于2008年停售,保费收入均为续期保费。本公司于2009年开始销售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资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本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同比增长267.1%,主要原因是交易性股票价差收入大幅增长以及配置规模增加。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本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同比增长92.0%,主要原因是股票和基金价差收入大幅增加。

  3、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内,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2%,主要原因是国债配置规模减少。

  4、银行存款类利息

  本报告期内,银行存款类利息同比下降7.6%,主要原因是协议存款配置规模减少及低利率环境下新增配置收益率下降。

  5、贷款利息

  本报告期内,贷款利息同比增长36.6%,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信托计划等规模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兑现部分投资收益,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波动。

  汇兑损益

  本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同比增长203.0%,主要原因是外币资产配置规模增加及外币资产计价货币升值。

  其他业务收入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8%,主要原因是公司推进互动业务发展,代理财产险公司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

  6.3.2 营业支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退保金

  本报告期内,退保金同比增长9.2%,主要原因是受投资渠道多元化影响,银保渠道部分产品退保增加。

  赔付支出

  1、寿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寿险业务满期及年金给付增加。

  2、健康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41.3%,主要原因是健康险业务规模增长。

  3、意外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意外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意外险业务规模增长。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报告期内,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同比增长2.9%,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

  保单红利支出

  本报告期内,保单红利支出同比增长34.7%,主要原因是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上升。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投资业务应税收入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31.0%,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长及业务结构优化,期交首年业务佣金支出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

  本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长8.1%,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队伍建设投入,以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其他业务成本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长9.2%,主要原因是累积生息和投资合同结算利息支出增多。

  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7.9%,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减值的影响。

  6.3.3 利润总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寿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业务发展和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健康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健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82.9%,主要原因是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等精算假设的更新减少了部分本期利润。

  3、意外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意外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同比增加。

  4、其他业务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5.5%,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净利润的下降及减值的影响。

  6.3.4 所得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07.44亿元,同比增长36.2%,主要原因是税前利润的增加。

  6.3.5 净利润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6.99亿元,同比增长7.7%,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增加等因素,但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等精算假设的更新减少了部分本期利润。

  6.4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6.4.1 主要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定期存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定期存款同比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协议存款配置规模减少。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比下降2.6%,主要原因是国债配置规模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比增长26.8%,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加了基金、理财产品和未上市股权的配置规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比增长160.1%,主要原因是交易性债券配置规模增加。

  货币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同比增长61.8%,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贷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贷款同比增长24.5%,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信托计划等规模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同比下降3.6%,主要原因是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6.3%,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权益的增长及新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固定到期日投资项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2、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括保户质押贷款、信托计划、存出资本保证金等。

  3、 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及理财产品等。

  4、 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2 主要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合同准备金同比增长7.0%,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同比增长16.4%,主要原因是部分投资合同规模增加。

  应付保单红利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保单红利同比增长44.2%,主要原因是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上升。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同比下降32.0%,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长期借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2014年底维持稳定,公司2015年度无新增借款。2014年6月,因海外投资业务需要,本公司之一间子公司申请了为期5年、固定利率的2.75亿英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期末,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26.43亿元。

  应付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2014年底维持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2015年未发行次级定期债务。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增加。

  6.4.3 股东权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224.92亿元,同比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及本报告期盈利的综合影响。

  6.5 现金流量分析

  6.5.1 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760.96亿元。此外,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5,626.22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的投资证券数量之大,可能足以影响其市值。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6.5.2 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贷款。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6.5.3 合并现金流量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本报告期内,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净利润反映公允价值变动的证券的增加。全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投资管理的需要。全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6.6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对其资本充足度的衡量,其计算方法是以公司的实际资本(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除以应具备的最低资本。下表显示了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当期综合收益大幅上升以及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的影响。

  6.7 重大投资

  投资业务是本公司主业之一。其中,股权投资包括上市股权、非上市股权和私募股权基金等;非股权投资包括存款、债券,以及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8日,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邮储银行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认购邮储银行3,341,900,000股股份,总对价为人民币12,999,991,000元。在2015年12月17日交割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邮储银行不超过5%的经扩大后已发行股本。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上交所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所发布的公告。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其他投资总额超过本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7.1.1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7.1.2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其中,折现率变化增加准备金人民币8,510百万元,部分险种发病率假设变化增加准备金人民币980百万元,其他假设变化增加准备金人民币7百万元,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合计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9,497百万元。上述假设变更合计增加2015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217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5,280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7.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及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

  7.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明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6-00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中国人寿广场A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杨明生,执行董事林岱仁、许恒平、徐海峰,非执行董事缪建民、张响贤、刘家德,独立董事梁定邦、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王思东、独立董事汤欣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缪建民、独立董事梁定邦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杨明生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15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2015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告、2015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等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财务报告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审议:

  2015年,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其中,折现率变化增加准备金人民币8,510百万元,部分险种发病率假设变化增加准备金人民币980百万元,其他假设变化增加准备金人民币7百万元,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2015年度利润表,合计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9,497百万元。上述假设变更合计增加2015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217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5,280百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提名梁爱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梁爱诗女士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有关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公司2015年7月发行的核心二级资本证券《发售通函》的约定分派一般权益工具收益人民币1.85亿元,按2015年度税后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4.38亿元、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34.38亿元。董事会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公司按2015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人民币34.38亿元之后,公司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2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18.71亿元。2015年度税后利润进行上述分配后,未分配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审计师酬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5年度审计师酬金为人民币5,750万元(含税),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向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持续性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偿二代)>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偿一代)及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以银行授信方式办理相关保函业务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2015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明生、林岱仁、缪建民、张响贤、王思东、刘家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另行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保监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A股)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关于公司2015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关于<公司2016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6-00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中国人寿广场A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缪平、监事史向明、熊军红、詹忠、王翠菲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15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2015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告、2015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A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保监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15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6-0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已披露了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薪酬情况,现将该等人士2014年度最终全部薪酬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6-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以下简称“《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略微超过董事会已批准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2015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明生、林岱仁、缪建民、张响贤、王思东、刘家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能够积极拓宽本公司保险服务领域,切实满足客户全方位保险需求,不断稳定寿险营销员队伍,并有效提升中国人寿品牌价值。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签订《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根据《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综合保险等险种),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自2015年3月8日起生效,为期两年,并将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除非一方于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协议的书面通知)。(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54号))

  于编制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本公司发现《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2015年度财产险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代理手续费约为人民币14.64亿元,已略微超过了本公司先前设定的2015年年度上限人民币13.86亿元。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2015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董事会了解到上述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略微超过董事会已批准的交易金额上限的情况。关联董事杨明生、林岱仁、缪建民、张响贤、王思东、刘家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

  二、财产险公司基本情况

  财产险公司为一家于2006年12月30日在北京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金额超过2015年年度上限之原因

  2015年商业车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尤其是中国保监会自2015年6月起试点推行商业车险政策改革以来,商业车险的条款及费率作出更有利于客户的调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应对市场竞争,自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各财险公司均加大销售力度,向代销机构支付的手续费均有所提升。财产险公司亦于2015年第四季度加大销售投入,提高向其代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受此影响,2015年第四季度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之间的代销业务发展迅速,代销业务实收保费大幅增长(2015年第四季度的保费收入较2014年第四季度增长了约28%,而2015年12月的保费收入更较2014年12月增长了约34.8%)。由于2015年第四季度代理手续费和代销业务实收保费的迅速攀升,同时由于代理手续费的支付存在延后性,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2015年度财产险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代理手续费金额超过了本公司先前设定的2015年年度上限。

  四、本公司就将来遵守有关规定所采取的措施

  为避免将来再发生任何类似事件,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定期审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按上市规则要求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同时,本公司将加强对市场政策的评估和分析,加大对业务部门的培训力度,完善本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报告机制及数据收集程序,以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可能会考虑调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之日常关联交易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年度上限。倘需作出任何必要调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之规定。

  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能够积极拓宽本公司保险服务领域,切实满足客户全方位保险需求,不断稳定寿险营销员队伍,并有效提升中国人寿品牌价值。

  六、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杨明生、林岱仁、缪建民、张响贤、王思东、刘家德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2、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咨询了公司管理层人员,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报备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书面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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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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