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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6-0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2016-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7,560.2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7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7,600,000.00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28,765,89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34,100.0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1日到账,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CDA1005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的,本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3月18日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6CDA10129)。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2月29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18日出具会专字XYZH/2016CDA10129,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置换截止2016年2月2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置换截止2016年2月2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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