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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6-010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根据备案办法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报备交易所业务专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如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其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反馈意见。 二、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勇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CPA)及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1992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江中制药集团财务部会计师;1997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2010年3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刘勇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6-01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以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徐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以及个人工作原因,因不便于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提出申请辞去其所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徐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故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尚未选出之前,徐波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该辞职报告将在本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公司对徐波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刘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勇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董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6-01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2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5月12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15:00至5月1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东莞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四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聘用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16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5)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请见公司2016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5年报相关章节、董事会决议公告、担保公告以及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独董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附后)。受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09: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需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769-22412655; 联系人:朱玉龙、李艺荣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被委托人能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0一六年 月 日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3 2.投票简称:宏远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宏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示例:比照在股票交易软件购买股票的操作步骤 (1)点击买入; (2)在证券代码处输入投票代码360573; (3)在委托价格(买入价格)处填写对应的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注:输入100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表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输入1.00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输入2.00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买入数量)处填报表决意见,1、2、3分别代表不同的表决意见。例如同意,填写1。 ■ (5)买入下单,确定。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数字证书的,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2)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即可使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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