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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尧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6.8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支付的劳务款增长及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支付第三期土地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32.26%,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收入增长致使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266.95%,主要系本期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较多预付款项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4.70%,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3.73%,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9.16%,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 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9.45%,主要系本期母公司收入增加及新增合并主体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12.5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68%,主要系本期新增了合并主体所致;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38%,主要系本期新增了合并主体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49%,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56.1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44.09%,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3.71%,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8878.61%,主要系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支付劳务款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2.68%,主要系支付部分上海新高峰股权转让余款及子公司雅泰药业支付第三期土地款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532690.62元,主要系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偿还银行借款及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14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分析,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同时,公司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的书面文件及时报送给中国证监会。 2016年3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尧根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8日下午13: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7日至2016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尧根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8,008,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227,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78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620,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008,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008,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008,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008,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620,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8,008,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008,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620,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008,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620,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枢青先生、姚先国先生、章勇坚先生分别就201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述职报告全文均刊载于 2016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询。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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