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6-23 来源: 作者:

  (上接B109版)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i×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人民币(含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和《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0)。经事后审核,发现个别会计科目列示错误,现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概述

  公司将误计入营业成本的费用重分类至营业外支出,相应调减营业成本158,000.00元,调增营业外支出158,000.00元。同时调增该费用支出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和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23,700.00元。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对利润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无。

  4、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1)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

  三、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

  (一)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第二节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2、第二节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3、第二节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第四节 一、概述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4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2%;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98.1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0%;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2、第四节 二、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与成本构成(5)营业成本构成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3、第四节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三)第五节重要事项

  1、第五节 一、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2、第五节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更正前:

  ■

  更正后:

  ■

  (四)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1、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0、应交税费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2、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9、盈余公积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3、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0、未分配利润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4、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5、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5、营业外支出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6、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6、所得税费用

  更正前: 单位:元

  (1)所得税费用表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更正后: 单位:元

  (1)所得税费用表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7、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8、第十二节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9、第十二节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10、第十二节 十八、补充资料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部分更正

  1、二、公司基本情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2、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一)经营情况概述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4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2%;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98.1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0%;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3、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24%;营业成本132,594.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2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1,500.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62%。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收入和成本同步增加,利润增长。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24%;营业成本132,578.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21%;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1,498.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60%。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收入和成本同步增加,利润增长。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更正。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6)。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个别会计科目列示错误,导致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数据有所调整,现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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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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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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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B111版)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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