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比例达到1%
暨违规减持股份致歉的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财富”)持有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721,192股,占公司总股本13.72%,股东李明智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110,873股,占公司总股本2.11%。李明智为海汇财富的普通合伙人、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海汇财富与李明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32,065股,占公司总股本15.83%。股东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越润都”)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96,727股,占公司总股本6.60%。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1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海汇财富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89,047股,占公司总股本2.89%;李明智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10,873股,占公司总股本2.11%。海汇财富和李明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99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10日分别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股份减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013),因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卓越润都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96,727股,占公司总股本6.60%。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海汇财富、李明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99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股东卓越润都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003,805股,占公司总股本1.0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违规减持股份情况

  卓越润都拟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6,596,727股,其中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因工作人员对法规理解有误,卓越润都于2021年4月26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违规减持股份14,890股,占其减持前所持有股份0.23%,占公司总股本0.01%,成交均价为80.635元/股,总计金额为120.07万元。股东卓越润都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股东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明智以及一致行动人海汇财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832,145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5.83%减少至14.83%,卓越润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92,922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60%减少至5.59%。

  公司收到股东李明智和海汇财富、卓越润都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股东海汇财富尚未实施减持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海汇财富、李明智和卓越润都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六、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股东卓越润都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具体如下:

  本次违规减持前,公司股东卓越润都持有公司6,596,72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6.6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10日分别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股份减持方式的公告》,卓越润都拟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6,596,727股,其中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因工作人员对法规理解有误,卓越润都于2021年4月26日由于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4,890股,占其减持前所持有股份0.23%,占公司总股本0.01%,成交均价为80.635元/股,总计金额为120.07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卓越润都于2021年4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未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构成了违规减持。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股东卓越润都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股东卓越润都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股东卓越润都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证券部的沟通,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七、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截至本公告日,海汇财富、李明智和卓越润都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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