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1-050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典当”)与宁波乐源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乐源”)等被告典当纠纷事项,公司已于2020月8日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第2020-036号公告。
近日,元通典当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1民初1539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案件的判决公告如下:
一、宁波乐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元通典当支付当金本金2亿元、息费3894万元(暂计算至2020年7月10日,自 2020 年 7 月 11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息费以当金本金中未清偿的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 18%继续计付),赔偿律师费损失25万元。
二、如宁波乐源未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元通典当有权以质押登记编号450000001572项下宁波乐源所有的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62794359股(证券代码002619)股权及其孳息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限额4亿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如宁波乐源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元通典当有权以质押登记编号450000004149项下陈永贵所有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万股(证券代码002565)股权及其孳息、质押登记编号312000003082项下上海乐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易同科技250万股(证券代码430258)股权及其孳息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限额2亿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乐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商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自在最高限额4亿元范围内、百世通利(上海)磁能源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2.5亿元范围内、陈永贵在最高限额2亿元范围内对宁波乐源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宁波乐源的上述第一项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元通典当有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六、上海乐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宁波乐源的上述第一项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元通典当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七、驳回元通典当其他诉讼请求。
八、案件受理费123856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243563元,由元通典当负担845元,由宁波乐源、乐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商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乐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百世通利(上海)磁能源有限公司、陈永贵共同负担1242718元,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该1242718元诉讼费中的414239元连带负担。
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视当事人是否上诉和后续处置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5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8日、6月21日、6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 二级市场风险:2021年6月22日,公司股票市盈率为17.20、市净率为2.09,高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10.55、市净率平均值1.61;2021年6月22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5.69%(上述数据均来源于同花顺)。近期累计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3、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8日、6月21日、6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除公司已公告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8日、6月21日、6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021年6月22日,公司股票市盈率为17.20、市净率为2.09,高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10.55、市净率平均值1.61;2021年6月22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5.69%(上述数据均来源于同花顺)。近期累计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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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