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公司股东新平仙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平仙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杭州仙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仙聚”)《关于新平仙聚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新平仙聚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的3.75%)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新平仙聚的股东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新平仙聚已于2021年6月2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平仙聚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

  注: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非交易过户前后持股情况变化

  1、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新平仙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湛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坚荣先生,监事会主席戴金贵先生过户前后的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

  注: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相关说明

  1、本次证券过出方新平仙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相关承诺:

  ①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②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⑤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⑥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非交易过户前,新平仙聚已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非交易过户后,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将继续履行新平仙聚作为公司特定股东所需遵守的各类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3、本次证券过入方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湛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坚荣先生,监事会主席戴金贵先生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4、新平仙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关于新平仙聚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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