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5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145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5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5,891,6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78%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及占其持股数量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300,52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67.40%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借款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的无限售流通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47号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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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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