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1-04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2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区璟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证券公司董事在任职前不再需要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区璟智女士将接替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明先生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区璟智女士的任职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备案。区璟智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公告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区璟智女士在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按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从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志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031,371,505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伟董事长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4人,因疫情影响或公务原因,周易、丁锋、柯翔、胡晓、汪涛、朱学博6位董事和李志明、刘艳、陈志斌3位独立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因公务原因,章明、于兰英、范春燕3位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孙含林和首席财务官焦晓宁、合规总监焦凯、首席风险官王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总股本9,076,650,000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且暂不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A股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实际发放总额将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包含GDR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20年度现金红利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派发完毕。有关事项请见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

  6、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议案名称: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收费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4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即子议案6.01《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2《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3《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4《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事项方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4项子议案。

  2、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6.01、6.02、6.03三个子议案。

  子议案6.01《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9,233,436股,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6.02《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89,065,418股,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6.03《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我公司董事。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6,233,206股,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磊、陈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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