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7-28 来源: 作者:

  (上接B45版)

  2021年4月30日,玉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鉴于国际经济形势等外部宏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上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审慎、充分论证,为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经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商议,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数据均来自于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昊

  2021年7月26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内部决策文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相关交易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八)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十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昊

  2021年7月26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昊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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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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