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
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2021-07-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

  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或“控股股东”)发来的《关于豁免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申请》,其申请豁免履行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上述豁免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承诺事项的内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通过增资收购新力达集团控制的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简称“科素花岗玉”)51%股权。基于新力达集团持有江西金枫玉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枫玉石”)70%的股份,为解决收购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新力达集团做出的现行有效的承诺如下: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转让江西金枫玉石有限公司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工商注销等方式彻底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如江西金枫玉石有限公司在以上承诺期间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新力达集团将在3个月内通过转让江西金枫玉石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方式彻底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承诺履行情况

  江西金枫玉石现阶段已实际处于停产状态,为满足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新力达集团一直致力于推进上述承诺的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一直研究、寻求有效方案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申请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

  2021年6月,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所支付的科素花岗玉公司51%股权的全部款项,业绩承诺人回购义务已履行完毕,公司不再持有科素花岗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业绩承诺人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出具该承诺的条件已发生变更,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已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故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该承诺。

  四、豁免履行承诺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许珊怡女士、徐琦女士、胡大富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出的豁免承诺申请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提出的豁免申请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出的豁免承诺申请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 变更原因说明

  1、关于注册资本的变更原因

  2021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669.75万股,授予价格为2.87元/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基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3,766,600元变更为510,464,100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2、关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变更原因

  为充分协调利用珠海市高新区的优质产业资源、优惠政策及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身的产业平台优势和相关产业资源,引入具有良好国资背景的战略股东,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公司中长期发展,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刊登于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三、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鉴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变更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事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1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7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董事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胡大富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669.75万股,授予价格为2.87元/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基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3,766,600元变更为510,464,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1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669.75万股,授予价格为2.87元/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基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3,766,600元变更为510,464,100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6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拟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年8月9日9:30一16:3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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