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6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2021-07-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原告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为被告一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2,199,190元,其中返还货款9,30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2,899,190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涉案金额合计12,199,190元,其中返还货款9,3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1.85%;赔偿经济损失2,899,190元,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3%,所占比例较小,且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风险提示:由于原告未在法院要求期限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而被裁定撤诉,存在原告金棒公司可能会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的风险,仍存在需部分或甚至全部退还货款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无法收回剩余货款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特生物”)以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1)粤0112民初1789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2日,拜费尔与金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棒公司”或“原告”)签订了两份FFP2个人防护口罩《销售合同》,合计金额3,255万元,金棒公司已支付货款930万元,尚未支付剩余货款2,295万元,拜费尔已向金棒公司交付价值145万元的货物,已付款部分剩余785万元货物尚未交付,之后金棒公司以口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沟通协商,2021年2月23日拜费尔与金棒公司签订了就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已付款尚未交付货物部分继续交付的前提下,剩余未履行支付部分不再执行。但《补充协议》签署后,金棒公司再次以口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履行。2021年7月22日,公司及拜费尔收到法院关于金棒控股有限公司因口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撤诉裁定情况

  原告金棒公司诉被告拜费尔、洁特生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后,原告金棒公司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裁定如下:案件按原告金棒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涉案金额合计12,199,190元,其中返还货款9,3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1.85%;赔偿经济损失2,899,190元,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3%,所占比例较小,且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原告未在法院要求期限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而被裁定撤诉,存在原告金棒公司可能会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的风险,仍存在需部分或甚至全部退还货款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无法收回剩余货款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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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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