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由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金龙先生、牛增强先生、贾松先生、张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韩金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选举牛增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选举贾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选举张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庆茂先生、郑荣富先生、李向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张庆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选举郑荣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选举李向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3)。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或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282,50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490.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或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联赢激光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

  至2021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全票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联赢激光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001062

  联系人:谢强、黄帅宇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阳彪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欧阳彪先生、肖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欧阳彪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选举肖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金龙先生、牛增强先生、贾松先生、张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庆茂先生、郑荣富先生、李向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庆茂先生、郑荣富先生、李向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荣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彪先生、肖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韩金龙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理工大学工学学士,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深圳市强华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任深圳市大族数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任大赢数控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11年8月,先后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牛增强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8年日本筑波大学理工学研究科硕士毕业,2008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物理电子学博士毕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0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陕西省西安制药厂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日本米亚基技术会社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深圳大学讲师;2005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贾松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登士柏(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2 年3月至2005 年2月,任职于顺冠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大赢数控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6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张洋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华盛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7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上海奥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副总裁;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庆茂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所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博士。1988年吉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系金相专业毕业,1995年吉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硕士毕业,2000年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所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毕业,2001年至2003年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激光加工研究中心博士后。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任长春高中压阀门厂助理工程师;1995年3月至2004年8月,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讲师、教授;2009年4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9月至今,任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教授;2009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院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荣富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0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向宏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本科毕业,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中级律师。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10月至1999年9月,任广东恺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9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09年3月至今,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律师。

  欧阳彪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4年4月,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负责人;2014年4月至2014年8月,任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并购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任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深圳前海南山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南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肖凯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0年至2001年,任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1年至2004年,任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04年至2010年,任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10年至2015年,任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清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裁;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版导读

2021-07-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