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7-31 来源: 作者:

  (上接B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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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戈巧瑜(乙方一)、蒋荣金(乙方二)

  1、甲方拟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乙方一愿意以2,062.5万元人民币认缴甲方新增出资,乙方二愿意以1,687.5万元人民币认缴甲方新增出资。全部增资款中,1,500万元人民币计入甲方的实收资本,2,250万元人民币计入甲方的资本公积。

  2、乙方一和乙方二在协议约定的增资交割条件全部成就(或被投资方书面豁免)且其已经收到股权全部交割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认购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增资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如因双方原因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增资义务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解除协议。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综合考虑赣锋锂电的历史业绩、市场影响力、行业前景,本轮增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经各方商议一致决定,本次赣锋锂电增资扩股的价格为2.5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公司将遵循一般商业原则,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赣锋锂电进行审计、评估,并于审议对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出具相应的审计和评估报告。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戈巧瑜、蒋荣金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会议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汇创新能源股东戈巧瑜、蒋荣金先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赣锋锂电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盈利能力,充分发挥各投资方在锂电行业方面的各自优势,推动赣锋锂电快速发展。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的议案》、《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对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吸收投资方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的议案》,相关增资全部完成后,公司持有赣锋锂电60.87%股权,仍为其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赣锋锂电与戈巧瑜、蒋荣金未发生关联交易,赣锋锂电与汇创新能源发生采购和销售金额共计6,733,194.83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1-14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锋锂电收购汇创新能源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赣锋锂电收购汇创新能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以自有资金5,2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戈巧瑜、蒋荣金持有的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新能源”)100%股权。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戈巧瑜、蒋荣金系赣锋锂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戈志敏先生的关联自然人,戈志敏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戈巧瑜,身份证号码:5001071986****7910,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宝洪村5组29号附2号。

  2、蒋荣金,身份证号码:5102221974****2110,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200号中信凯旋国际9栋1单元2802房。

  戈巧瑜、蒋荣金系公司原董事戈志敏先生的关联自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YFQ990

  注册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小享大道红磡一路3号A栋

  法定代表人:戈巧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8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及配件(不含危险化学品),移动电源,电动工具;生产:电动自行车(不在东莞地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次交易前后,汇创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

  汇创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汇创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为52.24%。

  因戈巧瑜任汇创新能源执行董事、总经理,蒋荣金任汇创新能源监事,系公司原董事戈志敏先生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戈巧瑜、蒋荣金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汇创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戈巧瑜(乙方一)、蒋荣金(乙方二)

  丙方: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丁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以5,2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的100%股权。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款项1,490万元,其中向乙方一支付819.5万元,向乙方二支付670.5万元。乙方收到第一笔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各方协商同意,如甲方于2021年进行增资扩股,则各方应就乙方参与甲方增资扩股签订相关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后,于甲方增资扩股时,应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成交价款人民币3,750万元,其中向乙方一支付2,062.5万元,向乙方二支付1,687.5万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进行出资,其中乙方一应向甲方出资2,062.5万元,乙方二应向甲方出资1,687.5万元,增资扩股的每股价格与第三方投资机构的同期认购价格一致。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由甲方推荐1名执行董事、1名监事和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由乙方推荐。

  3、乙方及丙方承诺:丙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完整年度预计实现并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净利润不低于(包括本数)人民币500万元、650万元和850万元。

  4、如果丙方在2021年、2022年完整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均不低于保证净利润的80%(包括本数),该差额部分丙方可以延续至最迟不晚于2023年度全部弥补。

  5、如果丙方在上述任一利润保证年度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净利润低于相应利润保证年度的保证净利润的80%,或在上述三个利润保证年度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保证净利润合计数2,000万元,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利润保证年度内标的公司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本次股权转让总成交价款-已补偿金额

  按照以上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

  各方确认并同意,在前述情形下,乙方应通过向丁方出售其所持甲方股权的方式筹集当期应补偿金额,丁方应按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从乙方回购与当期应补偿金额对应的甲方股权。丁方回购乙方一、乙方二所持甲方股权如下:

  丁方回购乙方一所持甲方股权=当期应补偿金额×55%÷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

  丁方回购乙方二所持甲方股权=当期应补偿金额×45%÷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

  特别地,在当期应补偿金额按丁方回购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价格折算后的股权数大于乙方届时所持甲方股权数的情况下,乙方应将其届时所持全部甲方股权出售予丁方以筹集当期应补偿金额,且对于出售股权所得与当期应补偿金额间的差异应由乙方自筹现金进行补偿。

  乙方依前述约定向丁方出售其所持甲方股权后,应将所得款项用于向甲方进行补偿。

  若甲方在利润保证年度内实施转增或送股的,则:1)丁方回购乙方所持甲方股权应相应进行调整,即:丁方回购乙方一所持甲方股权(调整后)=丁方回购乙方一所持甲方股权(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当期应补偿金额×55%÷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1+转增或送股比例);丁方回购乙方二所持甲方股权(调整后)=丁方回购乙方二所持甲方股权(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当期应补偿金额×45%÷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1+转增或送股比例);2)丁方回购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即:丁方向乙方回购其所持甲方股权的价格(调整后)=乙方参与甲方增资扩股时的认购价格/(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甲方在利润保证年度内实施缩股的,则丁方回购乙方所持甲方股权及价格应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参照甲方在利润保证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情况。

  若甲方在利润保证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丁方回购乙方所持甲方股权。

  各方应在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补偿及相应的股权回购,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应当由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利润保证年度届满后,由甲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丙方发生减值,则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补偿。

  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各方确认并同意,乙方亦应通过向丁方出售其所持甲方股权的方式筹集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丁方应按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从乙方回购与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对应的甲方股权。丁方回购乙方一、乙方二所持甲方股权如下:

  丁方回购乙方一所持甲方股权=(期末减值额-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55%÷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

  丁方回购乙方二所持甲方股权=(期末减值额-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45%÷甲方增资扩股时乙方的认购价格

  若甲方在利润保证年度内实施转增、送股、缩股或现金分红的,则应参照本协议第4.2条约定相应调整。

  特别地,在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按丁方回购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价格折算后的股权数大于乙方届时所持甲方股权数的情况下,乙方应将其届时所持全部甲方股权出售予丁方以筹集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且对于出售股权所得与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间的差异应由乙方自筹现金进行补偿。

  乙方依前述约定向丁方出售其所持甲方股权后,应将所得款项用于向甲方进行补偿。

  7、乙方一和乙方二应对其于本协议项下之盈利补偿和减值补偿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汇创新能源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6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汇创新能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780.9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452.9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328.09万元(账面值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审计,出具的《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3月审计报告》(鹏盛审字[2021]赣1058号)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100.00万元,增值额为3,771.91万元,增值率为284.01%。各方协商同意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汇创新能源100%股权对应交易作价为5,240万元。

  本次交易通过公平磋商后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戈巧瑜、蒋荣金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以自有资金收购汇创新能源100%股权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依审计评估结果公允定价,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收购汇创新能源100%股权,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审计评估结果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收购汇创新能源100%股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以自有资金收购汇创新能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锂电业务拓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会使赣锋锂电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三)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协议各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十、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赣锋锂电与戈巧瑜、蒋荣金未发生关联交易,赣锋锂电与汇创新能源发生采购和销售金额共计6,733,194.83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收购汇创新能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戈巧瑜及蒋荣金关于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1-14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上海赣锋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赣锋增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目标,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赣锋”)增资170,000万元人民币。上海赣锋原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9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赣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AJWL6K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申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货运代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上海赣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海赣锋原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9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扩大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确保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1-14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赣锋国际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增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赣锋国际优势,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目标,同意以自有资金对赣锋国际增资80,000万美元。赣锋国际原注册资本为88,069.32万美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168,069.32万美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赣锋国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 (赣锋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矿产等)

  企业注册证书号码 :1580183

  商业登记证号码 :5814941200003117

  赣锋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

  本次增资完成后,赣锋国际的注册资本将由88,069.32万美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68,069.32万美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扩大赣锋国际的规模,确保赣锋国际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公司对赣锋国际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赣锋国际是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进行投资、贸易设立的公司,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中国内地存在较大区别。 公司将督促赣锋国际遵照香港的法律及商业规则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其进行不定期内部审计,以进一步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1-148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中低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自有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金融债、优质公司债券以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1-149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 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 A 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H 股相关公告)。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至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赣锋国际收购荷兰SPV公司50%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并为其全资子公司LMSA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的议案》;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增资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8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7日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茜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电子邮箱:tanqian@ganfenglithium.com

  邮政编码:3380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0”,投票简称为“赣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1年8月2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赣锋锂业”(002460)股票,拟参加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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